分割夫妻財產的注意事項
來源:互聯網 作者: 時間:2016-05-11 10:46:10
摘要:夫妻共同財產是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通過雙方共同勞動互相扶助而積累的財產,凝聚了雙方對婚姻所有的情感和心血,所在應當公平合理的進行分割,在處理財產分割過程中應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家庭共有財產:如沒有與其他家庭成員分家的,要把夫妻共同財產與其他家庭成員財產區(qū)分,然后再把夫妻共同財產與夫妻個人財產區(qū)分開來。
一、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怎么分割
對已認定的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具體地說:
1、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yǎng)殖、種植業(yè)等,離婚時應從有利于發(fā)展生產、有利于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2、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伙經營的,入伙的財產可分給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給予相當于入伙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3、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生產資料,可分給有經營條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該生產資料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該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4、婚后8年內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于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5、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yǎng)子女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6、婚姻存續(xù)期間居住的房屋屬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后無房居住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據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過兩年。無房一方租房居住經濟上確有困難的,享有房屋產權的一方可給予一次性經濟幫助。
二、分割夫妻財產的注意事項
夫妻共同財產是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通過雙方共同勞動互相扶助而積累的財產,凝聚了雙方對婚姻所有的情感和心血,所在應當公平合理的進行分割,在處理財產分割過程中須把握以下幾點:
1、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原則:一是男女平等;二是照顧子女和女方;三是照顧困難一方和無過錯一方利益;四是對盡家庭義務和協助另一方工作付出義務較多的一方予以補償;五是約定優(yōu)先于法定;六是方便生產、生活、學習和工作,利于發(fā)揮財產價值;七是不違反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德,不侵犯國家、集體和第三人財產利益的原則。
2、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家庭共有財產:如沒有與其他家庭成員分家的,要把夫妻共同財產與其他家庭成員財產區(qū)分,然后再把夫妻共同財產與夫妻個人財產區(qū)分開來。
3、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程序。先由當事人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國際互聯網,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系網站所有人,我們會予以更改或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
前一篇:事實婚姻應該如何解除?
后一篇:毀損夫妻共同財產該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