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婚老人5次起訴離婚
來源:華南婚姻家事法律研究中心 作者:李小非律師 時間:2015-12-16 17:00:17
摘要:夫妻攜手走進金婚實屬不易,可一位年逾八旬的老人竟要與陪伴自己半個世紀的妻子離婚。雖然74歲的妻子一直反對離婚,但83歲的丈夫卻態(tài)度堅決,接連5次起訴,要求離婚。然而,雙方在某法院二審期間,雙方簽訂了離婚協(xié)議,讓人羨慕的一段“金婚”,戛然而止。
案例:
金婚老人5次起訴離婚
1930年出生的王某是福建省的一名離休干部,妻子李某小他九歲,退休前是北京某醫(yī)院的醫(yī)生。
本案的特點在于當事人雙方均為高齡老人,且身體狀況較差,尤其是李麗由于身體不好長期生活在敬老院,在丈夫提出離婚訴訟之前數(shù)年二人實際上早已分開生活。
“經(jīng)過調查,兩位老人既不是因性格不合,也與經(jīng)濟原因無關。”法官稱,正是基于以上原因和考慮,一審法院又一次駁回了老人王某的訴訟請求。而在此之前,王某已經(jīng)因離婚訴訟打了四次官司,但次次被駁。
審理過程:
金婚老人離婚理由調查
根據(jù)我國《婚姻法》的規(guī)定,判決夫妻離婚的要件是感情破裂,而根據(jù)司法解釋認定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就是“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兩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jīng)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為了查明這對高齡夫婦是否確系感情破裂,二審法院多次組織雙方及訴訟代理人了解情況,結果發(fā)現(xiàn)由于王某年歲太大,基本完全喪失了聽力,卻頻頻與其代理人發(fā)短信、寫材料反映自己離婚的決心和對訴訟結果的不滿,稱自己雖然租房在外生活,條件艱苦無人照料,但確實已經(jīng)不想再和妻子生活。
另一方面,妻子李某一方又堅決反對離婚,稱二人共同生活了這么多年,是有感情的,她很不解丈夫為什么要跟自己離婚。
對此,王某依然態(tài)度堅定,表示一定會通過各種方式與對方離婚。
審理結果:
金婚夫妻最終以離婚收場
面對這種情況,二人的女兒再次征求了母親和父親的意見,最終雙方簽訂了離婚協(xié)議,王某自愿放棄房子的所有權份額,雙方再無共同財產(chǎn)及債權債務,王某每月從自己的1萬元收入中拿出2000元給李某作為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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