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判決書與離婚調解書的區(qū)別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作者:李小非律師 時間:2016-05-31 14:59:18
摘要:離婚判決書和調解書都是人民法院給離婚當事人下達的法律文書,都具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下達的調解書,當事人沒有異議簽收以后,或者下達判決書后15日內當事人沒有上訴的,在6個月之內,任何一方都不得再次起訴離婚。那么二者之間有什么區(qū)別呢?下文為您介紹。
1、什么是離婚判決書?
民事(離婚)判決是指人民法院對民事案件審理完結時,查明并認定案件事實,正確適用法律,行使國家審判權,對案件中的實體問題作出權威性判定。
民事判決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ǎ保┌赣?、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ǎ玻┡袥Q認定的事實、理由和適用的法律依據(jù);
?。ǎ常┡袥Q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ǎ矗┥显V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2、什么是離婚調解書?
離婚調解書,是指人民法院經(jīng)過調解雙方基于離婚達成的協(xié)議制作的,記載調解結果的,具有約束力,可以申請強制執(zhí)行的法律文書。
離婚調解書是法院調解后當事人雙方不再請求法院判決離婚,由雙方簽字認可的文書。雙方當事人簽字生效。如果想離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ǎ保┤绻斒氯撕炞植皇钦鎸嵰馑急硎荆梢杂煞ㄔ赫J定文書無效。
(2)可以在調解書生效后6個月以后再起訴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3、離婚判決書與離婚調解書的區(qū)別
離婚判決書和調解書的不同之處在于,離婚判決書是人民法院對雙方當事人經(jīng)調解達不成協(xié)議后,經(jīng)過法庭作出的判決,帶有強制性,當事人雙方不一定完全同意;離婚調解書是在法院審判人員的主持下,經(jīng)過當事人雙方同意而達成的協(xié)議,具有自愿性。離婚判決書送達后必須簽收,如不簽收,人民法院也視之為已經(jīng)送達。當事人如對一審判決不服,可以在簽收后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離婚調解書送達時當事人拒絕簽收的,則視為調解不成,法院應重新判決;一審離婚判決書送達15日后生效,二審判決書從送達之日起生效。離婚調解書送達后一經(jīng)當事人簽字,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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