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1000份涉家暴判決書告訴我們的那些事
來源:華南婚姻家事法律研究中心 作者:華南婚姻家事律師團隊 廣州市和合家事中心 時間:2017-03-28 15:42:01
從近千份判決看反家暴法實施一周年的司法實踐
——兼談受家暴女性的維權(quán)情況
華南婚姻家事律師團隊 廣州市和合家事中心
2016年3月1日我國《反家庭暴力法》(下稱“《反家暴法》”)正式實施,該法的頒布和實施是對家暴受害者權(quán)益保護的體現(xiàn),但其作用的充分發(fā)揮仍需在司法實踐中不斷摸索與總結(jié)。李小非律師帶領華南婚姻家事律師團隊,聯(lián)合廣州市和合家事中心共同分析了2016年廣東省內(nèi)近千件涉家暴的離婚案件,并總結(jié)得出本報告內(nèi)容。
第一部分 基本情況分析
案例來源:本報告的案例選自聚法案例數(shù)據(jù)庫,基礎數(shù)據(jù)為2016年度廣東省內(nèi)所有上網(wǎng)的涉家暴離婚案件(包含一審審結(jié)和二審審結(jié)),共錄得965件。經(jīng)篩查,刪除部分案件實體并未涉及家暴內(nèi)容的離婚案件后,共篩選出735件有效案件。本報告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均系以這735件有效案件為基礎得出。
一、廣東省內(nèi)涉家暴離婚案件占全省離婚案件的比例
二、自訴受害人的年齡及性別情況
在735件有效判決中,共5成自訴受害人年齡在20-35歲之間,80、90后在離婚案件中提出對方有家庭暴力行為這一主張的比例相對較高。此外,從性別上看,96%的自訴受害人為女性,在所收集的數(shù)據(jù)中僅有19名男性自訴受害人。(注:關于自訴受害人的年齡,統(tǒng)計時均以2016年作為計算結(jié)點)
三、自訴受害人的訴訟地位
超過9成的自訴受害人是涉家暴離婚案件一審中的原告。
四、自訴受害人的舉證情況
自訴受害人就對方存在家庭暴力行為而向法院舉證的比例僅為28%。
此外,就證據(jù)類型來看,自訴受害人向法院提交的證據(jù)類型主要為報警記錄(占比31.78%)、就醫(yī)材料(22.2%)、照片/音頻/視頻(15.89%)、驗傷材料(7.67%)、證人證言(4.93%)以及施害者自認曾實施過家暴行為的材料(5.48%)。
自訴受害人將告誡書、人身安全保護令、婦聯(lián)及村居委出具的證明等材料作為證據(jù)向法院提交的案件數(shù)量很少??梢姡栽V受害人向法院提交用以證明對方有家庭暴力行為的證據(jù)種類較為集中,同時,《反家暴法》當中特有的證據(jù)類型告誡書和人身保護令的應用還非常不普及。
五、自訴受害人提出損害賠償?shù)那闆r
第二部分 涉家暴離婚案件的司法審判實踐情況
一、法院對涉家暴離婚案件的認定情況
(一)法院對涉家暴離婚案件的整體認定情況
占比52%的案件中,法院未對自訴受害人提出對方有家庭暴力行為這一主張做出回應。此外,在40%的案件中,法院未認定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為。在735份有效判決中,僅在8%的案件中法院認定一方當事人存在家庭暴力行為。
(二)自訴受害人已舉證時,法院對涉家暴離婚案件的認定情況
自訴受害人就對方有家庭暴力行為而向法院舉證的案件中,法院認定一方有家庭暴力行為的案件占比26%,法院不認定一方有家庭暴力行為的案件占比45%。
二、對自訴受害人已舉證且被法院認定一方有家庭暴力行為離婚案件的具體分析
(一)法院認定一方有家庭暴力行為的案件中,自訴受害人的舉證情況
自訴受害人的訴求被法院認定的案件中,共77%的自訴受害人就對方有家庭暴力行為向法院提交了兩類及兩類以上的證據(jù)。而在23%的案件中,自訴受害人只就對方有家庭暴力行為向法院提交了一類證據(jù)。
(二)被認定一方有家庭暴力行為的案件中,法院對損害賠償請求的處理情況
在自訴受害人已向法院舉證并被法院認定為涉家暴的離婚案件共52件,占比26%。其中,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案件共22件,占比42%。
提出并獲得損害賠償?shù)陌讣?9件,占已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案件的86%,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并獲得法院支持的案件數(shù)量,是已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但未獲得法院支持的案件數(shù)量的6倍??梢?,在法院認定一方有家庭暴力行為的前提下,法院對自訴受害人損害賠償請求的采納程度是相對較高的。
三、對自訴受害人已舉證,但法院不予認定一方有家暴行為案件的具體分析
在自訴受害人已就對方有家庭暴力行為向法院舉證,但未獲法院采納的案件中,法院不予采納的理由主要為以下三種,分別是:證據(jù)不足以認定為家庭暴力行為、證據(jù)缺乏關聯(lián)性以致不能確認暴力行為的施害人是婚姻關系中的另一方,以及證據(jù)所顯示的傷害程度不足以認定為家庭暴力行為。
四、對自訴受害人已舉證但法院未予回應的案件的具體分析
自訴受害人提出對方有家庭暴力行為并就其向法院舉證,但并未獲得法院回應的案件中,法院對案件的處理情況分別為準予離婚與不準予離婚兩大類。其中,準予離婚的案件相較不準予離婚的案件占比明顯較低,僅為40%;而不準予離婚的案件數(shù)量約為準予離婚案件數(shù)量的1.5倍,占比60%。
第三部分 涉家暴離婚案件當中的婦女維權(quán)情況
說明:本報告所收集的735份有效判決中,共701份判決中的自訴受害人是女性,為此,特將該701份判決作為基礎數(shù)據(jù)進而分析涉家暴離婚案件中的婦女維權(quán)情況。
一、女性自訴受害人的自力救濟情況
(一)女性自訴受害人因遭受家庭暴力而向第三方尋求幫助的情況
(二)女性自訴受害人因遭受家庭暴力而尋求第三方調(diào)解的情況
(三)女性自訴受害人因遭受家庭暴力而報警的情況
女性自訴受害人因在婚姻關系中遭受家庭暴力而尋求第三方調(diào)解的比例低,僅有8位女性自訴受害人及其丈夫曾接受第三方的調(diào)解,占比1%。相對而言,女性自訴受害人因遭受暴力對待而報警的比例相對較高,占比19.97%。
二、女性自訴受害人的司法救濟意識
(一)女性自訴受害人委托律師/公民代理人的情況
(二)女性自訴受害人提出損害賠償?shù)陌讣闆r
自訴受害人為女性的701件涉家暴離婚案件中,女性自訴受害人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shù)谋壤秊?2%,其中獲得法院支持的案件占比25%。而女性自訴受害人未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shù)目傉急葏s高達88%。
(三)女性自訴受害人的證據(jù)保全情況
在女性自訴受害人曾向婦聯(lián)求助的案件中,女性自訴人在舉證時向法院提交向婦聯(lián)求助材料的案件比例僅為33%;在女性自訴受害人曾因遭受家庭暴力而向警方求助的案件中,女性自訴受害人向法院提交報警材料的案件比例為81%;而在女性自訴受害人曾因遭受家庭暴力而尋求第三方調(diào)解的案件中,女性自訴受害人向法院提交調(diào)解材料的案件比例高達100%。
第四部分 報告總結(jié)
一、家庭暴力因素在離婚案件中尚未得到自訴受害人的充分重視
在735件涉家暴離婚案件中,自訴受害人作為原告向法院提出離婚并指出對方有家庭暴力行為的案件高達91%,但該部分自訴受害人向法院舉證的比例僅為28%。同時,自訴受害人向法院舉證的證據(jù)類型也相對單一,主要為報警記錄、就醫(yī)材料、照片/音頻/視頻以及驗傷材料。在所統(tǒng)計的案件中,僅存在少量的自訴受害人向法院提交如告誡書、人身安全保護令、行政處罰決定書等《反家暴法》明確規(guī)定的證據(jù)形式的情況。此外,自訴受害人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shù)谋壤蚕鄬^低,僅為11%。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明確規(guī)定一方有家庭暴力是法定的離婚理由之一。從報告所呈現(xiàn)的數(shù)據(jù)可知,涉家暴離婚案件中的自訴受害人并未對這一法定離婚理由給予足夠的重視,相當一部分自訴受害人僅口頭向法院提出對方有家庭暴力行為,期望以此作為向法院訴請準予雙方離婚的理由,但往往并不是將此作為主要理由向法院提出。此外,由于大部分自訴受害人缺乏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權(quán)益保護意識,證據(jù)意識以及證據(jù)保全能力低下,在自訴受害人未能就其主張向法院充分舉證的情況下,自訴受害人的訴求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法院對家庭暴力行為的認定情況與當事人舉證能力聯(lián)系緊密
在735份有效判決中,法院認定一方有家庭暴力的案件僅占比8%。值得注意的是,在自訴受害人已就其曾遭受家庭暴力向法院舉證的案件中,法院認定一方有家庭暴力的案件比例明顯上升,為26%。
在法院認定一方有家庭暴力的案件中,自訴受害人向法院提交兩類及兩類以上證據(jù)的案件比例為77%,同時,自訴受害人提出并獲得損害賠償?shù)谋壤秊?6%,明顯高于735份有效判決反應的整體水平(735份有效判決中,自訴受害人損害賠償請求獲得法院支持的比例為2%)。可見,在自訴受害人就其曾遭受家庭暴力向法院舉證較為充分時,法院認定一方有家庭暴力行為的可能性也會大大提高,法院對損害賠償請求的支持率亦會隨之提升。
但由于大部分自訴受害人并未就其曾遭受家庭暴力而向法院舉證或舉證不充分,這種情況下法院并不會對此進行深入審理,亦基本不會采納自訴受害人的訴求,甚至是對自訴受害人的訴求不予回應。
三、法院認定家庭暴力行為的態(tài)度嚴謹,夫妻間偶爾的打罵一般不認定為家庭暴力
自訴受害人已就家暴行為向法院舉證,但法院并未認定一方有家庭暴力行為的案件中,法院不予采納自訴受害人訴求的理由主要為以下三種:證據(jù)不足以認定為家庭暴力行為、證據(jù)缺乏關聯(lián)性以致不能確認暴力行為的施害人是婚姻關系中的另一方以及證據(jù)所顯示的傷害程度不足以認定為家庭暴力行為。
統(tǒng)計發(fā)現(xiàn),法院認定家庭暴力行為的態(tài)度嚴謹,法院認定是否構(gòu)成家庭暴力行為時主要考慮家暴行為是否具有長期性以及家暴行為的嚴重程度。法院基本不會將一方偶爾的暴力行為認定為家庭暴力。但當偶爾的暴力行為達到一定的傷害程度,法院有可能將其認定為家庭暴力行為。在(2016)粵0222民初289號案件中,由于一方實施暴力行為造成另一方九級傷殘,法院認定實施暴力行為一方構(gòu)成家庭暴力。
四、女性自訴受害人的自力救濟能力薄弱
在701件自訴受害人為女性的涉家暴離婚案件中,女性自訴人曾因遭受家庭暴力而向外界尋求幫助的案件較少,僅6%的女性自訴受害人曾向第三方尋求幫助。統(tǒng)計發(fā)現(xiàn),女性自訴受害人傾向于向婦聯(lián)、近親屬以及村居委尋求幫助。
女性自訴受害人因曾遭受家庭暴力而采取報警以及接受第三方調(diào)解的比例均偏低。所統(tǒng)計的案件中,僅有8位女性自訴受害人及其丈夫曾接受第三方調(diào)解。相對而言,女性自訴受害人曾因遭受暴力對待而報警的人數(shù)相對較高,共140位女性自訴受害人曾報警求助。
五、女性自訴受害人運用司法救濟的能力低
女性自訴受害人委托代理人的比例為42%,在已委托代理人的案件中,女性自訴受害人訴求獲得法院支持的案件比例高于未委托代理人的案件比例。此外,女性自訴受害人提出損害賠償?shù)谋壤停瑑H為12%。
對701件自訴受害人為女性的涉家暴離婚案件的統(tǒng)計發(fā)現(xiàn),女性自訴受害人的證據(jù)保全能力明顯薄弱。女性自訴受害人對于婦聯(lián)求助材料的證據(jù)保全率僅為33%,對于報警材料的證據(jù)保全率較高,達81%,而對于曾接受調(diào)解的證據(jù)保全率則達100%。女性自訴受害人的證據(jù)保全能力不僅取決于其證據(jù)保全意識,其獲得各項證據(jù)的難易程度也起到一定的影響作用。
撰稿人:卓冬青、李小非
可視化:歐美欣
數(shù)據(jù)收集匯總:盧俊峰、張薜嵐、黃曉穎、歐美欣、梁奇
作者簡介
卓冬青:中山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廣州市和合家事中心理事,中國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廣東省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李小非:廣州市律師協(xié)會婚姻家庭法律業(yè)務專業(yè)委員會主任,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廣東省婦聯(lián)維權(quán)專家顧問,華南婚姻家事法律研究中心創(chuàng)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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