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家庭暴力的父母將喪失孩子撫養(yǎng)權?——第八次全國法院民事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婚姻家事部分)
來源:華南婚姻家事法律研究中心 作者:李小非律師 時間:2016-12-02 10:48:46
近日,最高院發(fā)布的民事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對婚姻家事案件中未成年人保護問題以及夫妻共同財產問題的處理作出了明確闡述。會議紀要中明確說明,對于實施家庭暴力的父母一方,一般不宜判決其直接撫養(yǎng)未成年子女。會議紀要的內容這么猛,欲知詳情請繼續(xù)往下拉。
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國法院民事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婚姻家事部分)
關于婚姻家庭糾紛案件的審理(一)關于未成年人保護問題
1 、在審理婚姻家庭案件中,應注重對未成年人權益的保護,特別是涉及家庭暴力的離婚案件,從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則出發(fā),對于實施家庭暴力的父母一方,一般不宜判決其直接撫養(yǎng)未成年子女。
2、離婚后,不直接撫養(yǎng)未成年子女的父母一方提出探望未成年子女訴訟請求的,應當向雙方當事人釋明探望權的適當行使對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長、人格塑造的重要意義,并根據未成年子女的年齡、智力和認知水平,在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長和尊重其意愿的前提下,保障當事人依法行使探望權。
3、祖父母、外祖父母對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yǎng)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盡了撫養(yǎng)義務,其定期探望孫子女、外孫子女的權利應當得到尊重,并有權通過訴訟方式獲得司法保護。
(二)關于夫妻共同財產認定問題
4、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夫妻共同財產投保,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同為夫妻一方,離婚時處于保險期內,投保人不愿意繼續(xù)投保的,保險人退還的保險單現金價值部分應按照夫妻共同財產處理;離婚時投保人選擇繼續(xù)投保的,投保人應當支付保險單現金價值的一半給另一方。
5、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作為被保險人依據意外傷害保險合同、健康保險合同獲得的具有人身性質的保險金,或者夫妻一方作為受益人依據以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人壽保險合同獲得的保險金,宜認定為個人財產,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依據以生存到一定年齡為給付條件的具有現金價值的保險合同獲得的保險金,宜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華南婚姻家事律師團隊:離婚時如何處理保險類夫妻共同財產一直是司法實踐中的難點。華南婚姻家事律師團隊在《婚姻家庭案件辦案策略與技巧》一書中也對該部分內容進行了梳理。華南婚姻家事律師團隊認為,針對不同的保險類型應當有不同的分割方式。
對于養(yǎng)老保險,華南婚姻家事律師團隊認為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養(yǎng)老保險的個人繳付部分進行分割。
對于人身保險,華南婚姻家事律師團隊認為應當基于投保方對該份商業(yè)保險的存續(xù)意見進行處理。投保人主張該份保險繼續(xù)有效存續(xù)的,則應當按照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已經繳納的保險費金額的一半補償給夫妻另一方;如投保人主張對該份保險做退保處理的,則需支付退保后所獲得的保險現金價值的一半給夫妻另一方。
最高院發(fā)布的會議紀要對該部分內容也做了明確的闡述,華南婚姻家事律師團隊的觀點與最高院近日發(fā)布的會議紀要意見高度一致?!痘橐黾彝グ讣k案策略與技巧》系由李小非律師帶領數位資深婚姻家事律師耗費一年時間撰寫而成。辦案策略與技巧的總結,能夠為辦理類似案件的律師同行提供借鑒與指引,從而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小編說:離婚時如何處理保險類夫妻共同財產一直是司法實踐中的難點。華南婚姻家事律師團隊在《婚姻家庭案件辦案策略與技巧》一書中也對該部分內容進行了梳理。華南婚姻家事律師團隊認為,針對不同的保險類型應當有不同的分割方式。
對于養(yǎng)老保險,華南婚姻家事律師團隊認為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養(yǎng)老保險的個人繳付部分進行分割。
對于人身保險,華南婚姻家事律師團隊認為應當基于投保方對該份商業(yè)保險的存續(xù)意見進行處理。投保人主張該份保險繼續(xù)有效存續(xù)的,則應當按照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已經繳納的保險費金額的一半補償給夫妻另一方;
如投保人主張對該份保險做退保處理的,則需支付退保后所獲得的保險現金價值的一半給夫妻另一方。
最高院發(fā)布的會議紀要對該部分內容也做了明確的闡述,華南婚姻家事律師團隊的觀點與最高院近日發(fā)布的會議紀要意見高度一致?!痘橐黾彝グ讣k案策略與技巧》系由李小非律師帶領數位資深婚姻家事律師耗費一年時間撰寫而成。辦案策略與技巧的總結,能夠為辦理類似案件的律師同行提供借鑒與指引,從而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國際互聯網,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系網站所有人,我們會予以更改或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