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采訪】李小非律師就出租出借銀行賬戶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接受廣州電視臺的采訪
來源:華南婚姻家事法律研究中心 作者:張澤權 時間:2016-08-22 17:36:59
本月初,工商銀行廣州友誼支行來了多位辦理新開銀行賬戶的某大學學生,學生們要求開立網上銀行和短信提示,開戶理由均為存入兼職工資收入。根據日常業(yè)務辦理的經驗及業(yè)務培訓,網點柜員察覺本次多人同時開立賬戶的情況存在可疑,進一步詢問學生開戶的相關情況后,發(fā)現原來共有十余名學生擬開立賬戶和網上銀行供同一人員使用,開戶的學生將得到每個賬戶60元的報酬。獲知該情況后,網點柜員馬上向當班網點負責人反映,成功堵截了一起誘騙大學生出租出借賬戶的違法活動。
廣州電視臺《廣視新聞》欄目專門就大學生出租出借銀行賬戶可能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采訪了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婚姻家事部主任李小非律師。采訪內容于今天晚上6:00在《廣視新聞》欄目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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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事件中,大學生可能需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就大學生出租出借銀行賬戶的行為,可能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可以分為三個層面:
第一個層面是民事法律責任
例如匯錢進入該賬戶的人可以向開立卡片的人主張債權債務,導致出租出借該賬戶的大學生陷入債權債務糾紛。如果開立卡片的人存在婚姻關系,配偶一方有可能認為存入該賬戶中的錢是夫妻共同財產,從而主張分割,此時開立卡片的人面對銀行的流水記錄,恐怕難以解釋清楚。
第二個層面是行政法律責任
大學生出租出借銀行賬戶的行為違反了《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可能需要承擔警告和罰款的行政責任。同時,這樣的行為可能影響到大學生的信用記錄,跟隨一生。
第三個層面是刑事法律責任
大學生出租出借銀行賬戶的行為是否涉及到刑事責任,視乎這些不法分子是否有用這些賬戶從事犯罪行為,如果有,大學生是否從犯罪行為中獲取利益以及對犯罪行為是否有共同的犯罪故意,這個需要進行個案分析,但是這里面存在的法律風險,我們還是要加以預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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